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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对外贸易情况调查及促进外贸进出口增长对策措施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9日 作者:乌海商务局 来源:商务局 浏览次数:

为了全面深入了解全市对外进出口贸易情况,促进对外贸易高质量稳定增长,近期我局深入基层企业,对进出口情况进行了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供各级领导或部门决策参考。

一、我市对外进出口贸易基本情况

乌海市既不靠“边”也不临“海”。周边8个工业园区、1000多家企业多以生产和销售煤化工、盐化工和其他化工产品为主,是自治区西部煤焦、化工基地,已形成产业产品优势。

近几年我市对外贸易发展较快。2018年1-9月我市对外贸易总额完成5.2亿元,同比增长61.9%。其中:出口完成5.12亿元,同比增长71.3%。

进口完成 200万元,同比下降 92% 。实现贸易总额达2770万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41%。其中出口东盟国家1840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32%。向俄罗斯、乌克兰出口361万美元。

出口产品主要有PVC(聚氯乙烯)、二氯异氰尿酸钠、以及甲基含氰硅油、甲基三氯硅烷、三氯甲基吡啶、氧氟环合酯、三氯异氰尿酸(消毒剂)、高岭土、二萘酚、工业盐等。周边地区(蒙西、乌素太园区)出口产品有番茄罐头、碳化钙、硫化钠、合成靛蓝、螺旋遭等。出口国家主要有美国、意大利、俄罗斯、乌克兰、韩国、越南、柬埔寨、伊朗、巴西、印度、泰国、马来西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今年1-9月共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18户企业,变更信息5户,截止目前我市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者企业累计220户。目前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为18家,较上年同期增加9家。出口超千万美元以上企业1户,500万美元以上企业2户,500万美元以下企业14户。

二、近几年我市对外贸易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支撑全市出口稳定增长的基础不是很牢固。从外贸出口总量上看,虽然近几年出口增幅较大,但能够保证出口稳定增长的龙头企业少,大宗产品比较单一,像君正、乌海化工的PVC,西部环保的土壤调理剂等产品近两年来出口下滑,对全市出口造成较大影响。

二是受国际市场价格、原材料涨价、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运费上涨以及节能减排等环保成本增加等诸因素的影响,都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有的企业近乎在维持生存,或者维持老客户不流失,做大做强外贸的信心不足。

三是大多数企业在管理、营销、研发、品牌建设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较弱。出口商品拥有国家和自治区级名牌商标的企业太少。名牌产品所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很小。

四是加工贸易、农副产品出口在我市为零。外贸人才的匮乏,产品结构的不合理,通过总部或者是代理进出口的企业较多等等,这些原因都不同程度的影响我市对外贸易的平稳增长。

五是乌海海关运营时间较短,代理出口多,直接出口少。很多企业已经习惯了委托口岸专业代理办理运输、清关的业务模式。口岸代理专业、快速、熟悉的业务流程操作给企业提供了便捷、优质的服务。

六是乌海市因实际出口业务不多,比起发达地区及沿海省份,进出口外贸专业人才偏少,也没有大型的外贸型领头企业来带动,走出去的机会偏少,缺乏敢闯敢干的创新性专业人员。

七是地理位置所限,交货期普遍较长。乌海地处内陆,虽然周边铁路、公路网络四通八达,但企业产品要实现出口,运输须经过公路、铁路或公铁联运的方式在天津、黄岛、青岛等港口集港、办理租船订舱和出口手续,通过海运绕道欧洲,抵达世界各国。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需要35-45天的时间才能抵达目的地。不能满足那些要求限时供货、交货期紧的客户需求。

八是货物品类所限。乌海及周边地区多以生产煤焦炭、化工产品、危险品等为主,在运输载具及运输条件以及出口手续等方面有很多局限,很多产品只能在国内销售。加之高附加、高技术产品少,竞争优势不明显。

三、促进我市外贸进出口增长的对策措施

(一)制定外贸扶持政策,提高企业扩大外贸进出口业务的积极性。出台新的外贸扶持政策,在内容上要充分体现 “扶优扶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的原则,对一般贸易进口给予支持,帮助企业打开市场局面,走出困境,加强与周边地区、蒙古国、俄罗斯和欧洲的经济交流和贸易往来,更好地推动我市对外贸易做大做强,助力乌海市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

(二)充分利用国家进口贴息和自治区境外资源回运等政策,鼓励外贸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及资源性商品。按照自治区商务厅进口贴息资金预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符合文件要求的进口项目进行指导,支持我市外经贸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森林采伐和资源回运进口业务,积极争取自治区境外资源回运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三)加强与海关、陆港等联检联运部门协作力度,为企业扩大进口资源性商品提供便利通关服务。

(四)积极组织企业走出去,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营思路。利用各种机会和场合,组织企业的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一批能把握市场、熟悉市场、具有前瞻性、开拓性和创新思维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五)利用乌海的区位优势、大宗货物集散地以及四通八达的公路、铁路网络,充分发挥物流园区的集货能力,形成辐射周边的原材料运进和产成品运出的规模化运输通道和大物流产业。全市共有道路货物运输企业170家,其中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17家,海勃湾区11家,乌达区4家,海南区2家;具有普通货物运输资质152家,海勃湾地区73家,乌达区24家,海南区55家。全市营业性道路货运车辆10372,其中企业车辆3526,个体运输户6846台。

2017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运输总量7214.59万吨。其中,铁路货物运输1258.43万吨,公路货运量5956.10万吨。

2018年7月,自治区交通厅公布了69家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自治区级)。物流业将会迎来大的发展机遇和提升。

(六)抢抓国家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机遇,优化我市投资环境,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利用“乌蒙欧”班列已经形成的通道和影响,吸引外贸企业进驻我市,深加工企业入驻园区,形成区域性的进出欧洲的主要交通要道,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城市国际化水平。

(七)充分利用国际陆港、乌海外贸公司及国际班列平台发展逐步扩大我市外贸规模。跟踪中蒙煤焦化产业合作洽谈会进展情况,以煤炭、木材贸易为主体,带动与俄蒙的多产业多行业的进一步交流,逐步把我市打造成为西北地区蒙煤、俄蒙商品的集散中心。

四、制定促进对外贸易奖励办法

目前国家和自治区扶持外贸企业的政策就是通过申报各类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得到扶持。其中包括自治区实施的外贸能力建设资金。该资金自实施以来,我市有出口业绩企业共获得599万元。能力建设资金的扶持,给企业带来了强大的动力,激励了企业扩大外贸的信心,促进了我市近几年对外贸易大幅度的增长。

2018年自治区取消了外贸能力建设资金的扶持政策,同时,国家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扶持项目进行了调整,条件要求更加严格。为了不影响我市企业做大做强外贸事业的积极性,市商务局建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制定出台乌海市促进外贸进出口增长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内容如下: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外贸稳增长、优结构,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高我市开放型经济水平,实现我市外贸工作的新突破,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使外向型经济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引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以及自治区政府2013年第七次主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现提出如下鼓励外贸进出口的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

1、年度内以一般贸易方式自营出口的企业,依据海关数据,市政府以能力建设资金扶持普通货物出口一美元奖励0.02元人民币;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和高新产品每出口一美元奖励0.03元人民币,市财政分别以每出口一美元奖励0.03元和0.02元的政策予以奖励。(由市商务局会同海关负责提供分类出口贸易数据市财政局负责计算资金额度,并向企业核拨补贴费用)

2、支持企业进口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按照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鼓励进口目录内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短缺资源性产品及一般消费品给予申请贴息支持。企业除可向自治区申请进口贴息外,市财政以每进口1美元奖励0.01元,最高5万元。(由市商务局负责提供数据和计算资金额度,由市财政局核拨补贴资金)

3、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及平台建设。对申请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加工贸易产业园、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外贸公共服务平台,且通过认定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示范基地、加工贸易产业园最高资助100万元,外贸服务平台最高资助20万元。(由市财政承担费用)

(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乌海市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规定,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中小外贸企业享受自治区短期出口保险政策。由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承保的进出口企业,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都可以享受免费投保政策,出口额在300万以上的企业可以享受80%-90%的保费补贴(以上一年度出口额做为基数),企业投保后,地方财政再给予已付保费50%保费补贴(根据企业参保情况)。(市财政承担补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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