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国际陆港有限公司,各有关外贸企业:
为切实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要求,强化源头把控,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的通告》,全市各有关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海关、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源头管控。各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应加强对境外出口商和境外生产企业的审核和沟通工作,督促境外企业加强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的食品卫生管理和员工防护,确保进口的商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并根据境外疫情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进口货源产地结构,从源头上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二、入市管理要求。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经营者,要对入库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符合性验证和感官抽查,索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进口冷链食品货物已经消毒证明,不得接收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食品。具体要求及操作指引详见《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的通告》(附件1)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附件2)。
三、强化溯源管理。进口冷链食品企业要切实履行进口商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强化商品溯源管理,并提醒下游物流、仓储等企业做好配送、移交、入库、购销等台账,做到进口商品流向全程可溯源。
附件:1.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的通告.docx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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