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是内蒙古的光荣传统,也是内蒙古始终如一的追求。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是内蒙古必须办好的一件大事,是对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更自觉、更有力、更持久的呵护。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提出要推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走深走实,我们要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让“模范自治区”金字招牌更加熠熠生辉。
行源于心,力源于志;始于精神,成于实干。我们要深化落实机制全面贯彻主线,走好群众路线充分凝心聚力,坚持以文化人共建精神家园,围绕推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改进工作机制、走好群众路线、汇聚各方力量。要往实里抓、往细里做,进一步把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努力有效融入各项事业发展,围绕实施“石榴籽”行动,完善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要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创新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方式,建立“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宣传阐释机制,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可感可及的实事激励引导群众、充分凝聚群众;要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完善打造北疆文化品牌,实施西辽河文明研究行动,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史实和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历程,更好促进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模范自治区是荣誉,更是责任。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的深切嘱托和殷切期望。全市上下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七个作模范”要求,扎实有效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实践中展现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