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4日 作者:乌海商务局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海市政府信息依申请

  公开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乌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乌海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121

  乌海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

  为规范市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规定。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市政府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受理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为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2:0015:0018:00时。

  联系电话:0473—3998312

  通信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奥体中心D

  电子邮箱:whszwgk@126.com

  邮政编码:016000

  二、申请的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二十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填写《乌海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乌海市政府办公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表可在乌海市政府网站(http://www.wuhai.gov.cn/)下载。申请人可通过申请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三、申请的提交方式

  (一)电子邮箱提交

  申请人可将下载的申请表电子版本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whszwgk@126.com,并打电话告知已提出申请。

  (二)信函邮寄

  申请人可将书面形式的申请,邮寄至市政府办公厅申请受理机构。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四、申请的处理

  政府办公厅申请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后,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特殊情况答复期限可延长15个工作日):

  (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查询信息的方式;

  (二)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按照申请人要求的信息获取和提供方式进行处理;

  (三)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申请内容表述不清楚的,告知申请人;

  (五)不属于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范围的,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及所能掌握的联系方式。

  五、收费管理

  (一)申请人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以电子方式提供的,由申请受理机构免费提供;

  (二)申请人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以其他方式提供的,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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