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7〕37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农发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检查方法和进度安排,4月25日至26日,市商务局、农发行完成了对我市粮食库存情况的检查。
在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前,我市两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进行了自查、互查。
此次粮食库存检查的重点是:检查粮食库存账实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和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确认,检查结果层层复核,并留存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底稿。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为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全面清查粮食库存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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