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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4日 作者:乌海商务局 来源:商务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423日至202373日对市商务局党组开展“专项+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专项巡察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五个大起底”行动等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常规巡察将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所属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17804734824(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电子邮箱:whdexcz@163.com;联系信箱设置地点:市行政中心A座三楼中间西侧电梯间、市行政中心A座一楼大厅西侧立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扫二维码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6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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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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