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乌海市落实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市拟于2024年7月—12月20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具体活动以正式通知为准)。为做好本次活动参与企业的报名、资料收集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企业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4年7月4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弃权。
二、资格条件
(一)在乌海市内办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条件的家电销售(回收)企业。
(二)配合提供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确保落实家电“收旧”工作,按要求登记并核实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旧家电回收价格、唯一编码的旧家电凭证序列号、购买人信息、发票信息、旧家电照片等),填报以旧换新台账,确保家电销售、收旧、拆解报废形成闭环,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具备提供“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条件,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回收企业)必须具备相应回收能力,制定家电回收流程,具备安全存储、保管旧家电等保障能力,回收后将旧家电交至有正规资质的家电拆解企业处理,不得私自进行拆解或进行翻新后流入二手市场。
(四)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厂家出资共同让利,制定企业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优惠让利方案,且承诺相应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类线上线下产品价格。
(五)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要积极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加大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及时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报名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6月家电销售额(提供税务部门“销售额纳税证明”)
(三)企业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方案;
(四)家电回收处置资质证书,或与有相关资质的家电回收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需提供合作单位家电回收处置资质);
(五)乌海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附件1);
(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在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近三年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八)乌海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承诺书(附件2)
申报材料需要准备纸质版申报材料2份,所有复印件均要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表格、方案、照片等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材料报送方式
为便于平台系统对接和资料收集,请参与活动企业在报名时间内将纸质和电子版报名材料装订成册,统一报送至属地商务局初审,审核通过后报乌海市商务局、乌海市财政局联合复审。
市商务局联系电话:8992210
电子邮箱:whsswjltk@163.com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市行政中心A座320房间
五、确定企业公示
审核无误后,在乌海市商务局官网和“乌海商务之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问题的企业可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2024年7月1日
附件1
乌海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
申请单位名称:(盖公章)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承办企业家电品牌、品类是否齐全,门店分布范围情况。 | |||
承办企业是否具有家电回收、拆解处置能力,或与有相关资质的家电回收、拆解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 |||
承办企业是否有自建或已搭载现有的系统平台,用于记录和查询以旧换新交易信息、家电回收、拆解,统筹物流配送等。 | |||
是否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 | |||
近3年内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有无失信纪录。 | |||
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 |||
户 名 | |||
账 号 | |||
开户行(明确到支行) | |||
属地商务局审批意见 (盖章): |
附件2
乌海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
本企业自愿申请参加乌海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并郑重承诺:
一、提供的参与活动的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二、以旧换新的新家电产品价格为正常市场价或活动优惠价,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三、不以任何理由向消费者收取除商品销售以外的费用。
四、坚决杜绝套取补贴、自买自销等行为,不置换和倒卖回收的旧家电,将回收的旧家电交予正规拆解企业处理,不私自进行拆解或进行翻新后流入二手市场。
五、保证家电以旧换新交易和消费者材料真实性。
六、认真完成商务部门为保证活动成效安排的工作。
七、如本企业违反以上任何条款,自愿取消活动参与资格,退回专项补贴资金,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企业活动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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