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商务局
2024年“约惠乌海 畅享生活”燃情仲夏
政府消费券活动方案
三区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满足群众换新消费需求,我局聚焦通讯等领域,充分利用“政策+活动”双轮驱动的方式,持续打造“约惠乌海 畅享生活”消费品牌,特开展2024年“约惠乌海 畅享生活”燃情仲夏政府消费券活动。
一、发放时间及方式
2024年8月9日—8月23日期间,每周一、周五滚动发券,抢完为止。
二、发放对象
手机GPS定位在乌海市范围内的云闪付APP用户。
三、参与商家
乌海市弘丰商贸有限公司、乌海市通用时代通讯有限公司。
四、活动内容
2024年8月9日—8月23日期间发放不同面值手机通讯消费券,用户通过云闪付APP领取消费券后,在活动指定商户消费。安排资金人民币27.58万元。
1、领券时间:2024年8月9日、12日、16日、19日、23日每日上午9点发券,消费券采取滚动发券方式,抢完为止。
2、使用时间:自票券领取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含获券当日)有效,每天08:00-22:00承兑,逾期作废。
3、活动规则:满3000元减300元,满5000元减500元,满8000元减800元。
4、使用范围:乌海市弘丰商贸有限公司、乌海市通用时代通讯有限公司。
5、费用说明:本次消费券活动资金出资方式为政企双方共担,使用2024年“约惠乌海 畅享生活”“粽情六月”政府消费券活动剩余资金,共计安排资金人民币27.58万元:其中政府共配资19.306万元;企业共配资8.274万元。活动期内共发放消费券574张。
五、使用规则
1、活动期间发放的各档消费券,每个云闪付用户单日均可领取、使用1张,活动期间每档次可领取、使用1张。只能到指定线下商户进行核销。
2、消费券仅限指定商户正常营业时间内(早晨8点-晚上22点)核销。不允许跨行业核销,不允许企业分担核销,如违反核销规则,立即停止企业参加活动资格。
3、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不可售卖。
4、使用消费券后,发生全额退款时,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金额部分,且该消费券自动失效。
5.本次活动政企配资金额如在本期活动结束后剩余资金,用途不做改变,还将用于择期实施的通讯促消费活动,直至资金使用完毕。
六、领取方式
登陆云闪付App首页,定位为“乌海市”。
途径一:从首页点击消费券,进入消费券领取页面。
途径二:进入“蒙U惠”点击乌海页面,点击“消费券”查看“约惠乌海 畅享生活”消费券,查看消费券剩余数量实时展示,并点击“立即领取”领取消费券。领取到的消费券可在“我的-奖励-我的票券(张)”中查看。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三区商务局、各有关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更好稳定和扩大市场消费。
(二)由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负责防黄牛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否则将退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由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负责监督消费券承兑事宜,承兑时间需在参与活动商户营业时间内完成承兑。
(三)参与活动的商户需在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完成对账核销工作。
(四)本次活动由乌海市商务局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负责解释、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在每场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报表及文字形式反馈活动进展情况,包括:政府消费券核销、促销资金使用及剩余等情况,并配合提供结项所需材料(加盖公章)。
(五)本方案可以根据活动执行效果,对优惠力度、消费券名额、使用规则、有效期和使用限制等优化调整,由乌海商务局以函件方式通知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附件:1.乌海市商务局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告知承诺书
2.2024年“约惠乌海·畅享生活”燃情仲夏政府消费券发放表
3.2024年“约惠乌海 畅享生活”燃情仲夏政府消费券活动参与商户名单
2024年8月5日
附件1:
乌海市商务局
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告知承诺书
为规范消费促进活动,我局现将参与“约惠乌海”系列促销活动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政策法规依据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
二、被告知对象
参与“约惠乌海 畅享生活”系列消费促进活动的企业及商户。
三、告知事项
一、严格遵守《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严格把关,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坚决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降低服务质量并做好疫情防控。
二、明码标价,不借促销之机变相加价和哄抬物价,不搞虚假宣传。
三、优惠让利,主动参与促消费活动,让市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四、规范经营,绝不参与补贴现金兑换,绝不核销找零或者替代现金找零,绝不倒买倒卖,保证在营业时间内核销。
五、严禁各商家及客户套取消费补贴资金行为。
六、如违反上述要求,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并追回消费补贴资金,移交相关部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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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企业名称)承诺:
我单位一定严格按照《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合法经营,并郑重承诺:一、严格把关,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坚决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降低服务质量并做好疫情防控。二、明码标价,不借促销之机变相加价和哄抬物价,不搞虚假宣传。三、优惠让利,主动参与促销费活动,让市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四、规范经营,绝不参与补贴现金兑换,绝不核销找零或者替代现金找零,保证在营业时间内核销。五、绝不违规套取政府补贴资金。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4年“约惠乌海·畅享生活”燃情仲夏政府消费券发放表
类型 | 发券时间 | 优惠力度 | 有效期 | 企业数(个) | 每个企业 | 优惠金额(元) |
手机通讯消费券 | 2024年8月9日、12日、16日、19日、23日每日上午9点发券,消费券采取滚动发券方式,抢完为止。 | 弘丰商贸满3000减300元 | 自票券领取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含获券当日)有效,每天08:00-22:00承兑,逾期作废。 | 2 | 49 | 14700 |
弘丰商贸满5000减500元 | 121 | 60500 | ||||
弘丰商贸满8000减800元 | 35 | 28000 | ||||
通用时代满3000减300元 | 178 | 53400 | ||||
通用时代满5000减500元 | 112 | 56000 | ||||
通用时代满8000减800元 | 79 | 63200 | ||||
累计发放张数 | 574 | |||||
累计发放金额 | 275800 |
附件3:
2024年“约惠乌海·畅享生活”燃情仲夏政府消费券活动参与商户名单
序号 | 商户名称 | 商户地址 |
1 | 乌海市通用时代通讯有限公司 | 万达小米店(海勃湾区万达一层1031号商铺) |
2 | 乌海市通用时代通讯有限公司 | 新华街华为店(海勃湾区新华西街19-1) |
3 | 乌海市通用时代通讯有限公司 | 手机街总店(海勃湾区卓子山西街4号) |
4 | 乌海市通用时代通讯有限公司 | 新华街旗舰店(海勃湾区新华西街12号) |
5 | 乌海市通用时代通讯有限公司 | 摩尔城苹果店(海勃湾区滨河街道摩尔城一层1-04号) |
6 | 乌海市通用时代通讯有限公司 | 盛世华庭小米店(海勃湾区盛世华庭北区40-22号商铺) |
7 | 乌海市通用时代通讯有限公司 | 海区华为店(海勃湾区人民南路16号) |
8 | 乌海市通用时代通讯有限公司 | 乌达华为店(乌达区解放南路2号) |
9 | 乌海市弘丰商贸有限公司 | 乌海市海南区西卓子山街51号博尔曼酒店楼下华为授权体验店 |
10 | 乌海市弘丰商贸有限公司 | 海南区广场路明达商业广场西入口华为(广场路店) |
11 | 乌海市弘丰商贸有限公司 | 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乌海银行对面弘丰三店 |
12 | 乌海市弘丰商贸有限公司 | 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法院对面弘丰二店 |
13 | 乌海市弘丰商贸有限公司 | 海南区广场路西小米授权体验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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