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30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程序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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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公示材料
整改任务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 |
三十 | 报废机动车拆解管理有短板。 万众金属天意收购站等违规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存在污染隐患。 | 1. 2024年1月底前,乌达区、海南区组织相关部门对疑似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窝点进行实地检查,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停止疑似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 2. 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市商务局完善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线索移交等机制,建立已取得资质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名录。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市商务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对已取得资质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监督管理,推动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市、区商务局官方网站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方便公众举报违法行为。 | 已整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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