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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乌海市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2日 作者:乌海商务局 来源:乌海商务局 浏览次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商流通字〔2024710号)要求,为不断提升我市电动自行车主体参与度,组织各区商务局持续开展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工作。

  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区商务局初审,市市场监管局审核拟确定乌达区金箭电动车店、海南区拉僧仲小蹬雅迪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等2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销售主体。

以上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1122日至1124日)。各单位、企业、组织或个人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商务局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8992210

  通讯地址:乌海市行政中心A320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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