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乌海市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等部门对通过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平台申请的车辆信息进行审核。现将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20日期间审核通过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细则》要求,享受内蒙古自治区汽车报废补贴资金政策的,不再享受自治区汽车置换补贴政策。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7日
商务局联系人:周亚春,联系电话:8992211
附件: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20日以旧换新审核通过公示名单
乌海市商务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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