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乌海市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等部门对通过云闪付“内蒙古自治区补贴”平台申请的车辆信息进行审核。现将目前已审核通过拟发放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共计240人,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细则》要求,享受内蒙古自治区汽车置换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报废)补贴政策。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5日
商务局联系人:王雪茹,联系电话:0473-8992211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汽车置换补贴审核通过拟发放240人名单
乌海市商务局
2025年1月10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