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广大消费者及相关政策参与主体: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政策平稳运行、有序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时间与范围
(一)自2025年8月12日0时起,全市范围内通过云闪付APP平台发放的家电、3C数码、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券暂缓领取与使用。在此之前领取使用补贴券的相关审核与兑付工作将继续按原流程推进,不受本次调整影响,参与主体相关资金申请资料须在9月12日24时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二)自2025年8月12日0时起,全市范围内暂停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及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在8月12日0时前取得新车购置发票的,继续按原流程申领补贴,相关申请资料须在9月12日24时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补贴资格。
二、后续活动安排与通知方式
今年后续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具体以实际公告为准。请广大市民及参与主体密切关注以下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了解最新动态:乌海市商务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乌海商务之窗”;云闪付APP首页“以旧换新”专区及活动弹窗提示。
感谢广大市民、企业长期以来对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公告。
乌海市商务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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