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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冻猪肉承储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5日 作者:乌海商务局 来源:乌海商务局 浏览次数:

各区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按照乌海市市本级储备肉暂行管理办法》,现征集冻猪肉承储企业,请各区商务局做好征集和初审工作,并于927日前将推荐报告报至市商务局运行科。

    联系人:李豆豆

    联系电话:8992211

  附件:乌海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冻猪肉承储企业的公告

2025925

附件:

乌海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冻猪肉承储企业的公告

 

按照乌海市市本级储备肉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现邀请合格承储企业积极报名参与,储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储备数量、品种、包装

1.承储企业承储冻猪肉131吨,品种为分割肉。

2.冻猪肉分割肉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9959.2-2008要求,包装每箱25公斤或10公斤(冻结后的净重)。外包装为瓦楞纸箱,按国家标准GB6543规定执行。内包装为白色透明塑料薄膜,按国家标准GB4456规定执行。

储备时间

自储备验收后开始计算,储备期限为1年。每轮储存4个月左右13个轮次。

承储企业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肉类企业,有稳定的销售网络,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或食品安全事故,近三年内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全资或控股储存冷库,具有组织管理冷库、基地场的能力和一定的储备肉生产、加工、分销能力,自愿并能够承担自治区级储备肉任务和安全责任。

2.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HACCP体系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储存冷冻猪肉的冷库储存能力在2000吨(含2000吨)以上。冷库人员、设施设备、肉品等卫生、安全、储存管理应符合《中央储备肉冻肉储存冷库资质条件》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

1.乌海市储备冻猪肉申报承储企业情况表(见附件)

2.承储单位营业执照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法人身份证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

7.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及要求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承储企业,于本公告发布7日内报名,将申报材料经属地商务部们初审后报送至乌海市商务局运行科,过期不予受理。随后我局将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对申报企业资质、冷库库存能力以及实地考察等,确定1家冻猪肉储备承储企业。

联系电话:0473-8992211

储备肉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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