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度商务和口岸
发展(提升口岸综合服务效能)专项资金
拨付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商务和口岸发展(提升口岸综合服务效能)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贸〔2025〕747号)要求,经广泛征集、第三方评审、实地查看等程序,拟确定拨付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专项资金57万元,用于支持《智慧配煤技术在煤焦化行业的创新应用》项目。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25年11月24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3-8992215
联系地址:乌海市滨河区市行政中心A座3楼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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