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意义及必要性
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乌海市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和城市转型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升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保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25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23〕499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建成更高质量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结合当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形成《乌海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文件基本框架、内容及主要特点
《规划》共五部分组成,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背景、以信用为根基构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以“五个全面”提升信用基础建设水平、以“信用+”工程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主要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进行分析,总结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在新发展格局、新治理体系、新技术应用形式下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新动能。
第二部分:立足我市高水平建设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实际需要,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具体14项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提出以“五个全面”提升信用基础建设水平。包括坚持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相结合,着力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全面构建“1+1+2+N”(一个网站、一个平台、两个终端、N类应用)的信用一体化大格局,持续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与各类信用信息资源融合;全面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信用监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加强诚信文化宣传,构建全民诚信意识培育、提升良好社会环境。
第四部分:提出以“信用+”工程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包括实施“信用+政务服务”工程,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及司法公信建设,提升诚信乌海建设水平;实施“信用+公共服务”工程,强化养老服务、教育服务、医疗卫生、家政领域信用建设;实施“信用+社会治理”工程,强化信访领域、食药领域、交通服务领域、生态环保领域、基层治理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实体经济”工程,强化信用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工作、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商圈街道、物流领域、园区信用建设;实施“信用+科技创新”工程,强化人才管理、科研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信用建设;实施“信用+重点产业”工程,强化工业产业信用建设,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旅游产业信用建设,助力我市旅游品牌建设、强化农业产业信用建设,助力我市葡萄品牌提升。
第五部分:全面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措施,加强规划实施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确保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顺利实现。同时,《规划》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具体责任部门,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本《规划》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夯实高质量发展目标,拓展信用建设新模式。《规划》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部署要求,挖掘先进城市信用建设可供借鉴的经验做法,结合乌海市特色优势,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高标准打造“信用乌海”城市品牌,建成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5+6+N”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模式,即“全面夯实信用制度、平台、数据、监管、宣传五大基础,围绕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实体经济、科技创新、重点产业六大领域,构建N个信用创新应用场景”。对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后发优势,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建成综合化、集成化、智能化的一体化公共信用平台,建立市场主体全覆盖、生命周期全贯通的新型监管机制,让信用在营商环境优化和市域社会治理中深度应用并取得实效,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保持全国前列,信用经济发展和信用治理质效全区领先,高质量建成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
(二)提升信用基础水平,构建信用建设新格局。《规划》以“信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围绕“信用建设法治化、信用平台智慧化、信用信息集成化、信用监管精准化、诚信宣教系统化”提升信用基础建设水平,着力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全面构建“1+1+2+N”(一个网站、一个平台、两个终端、N类应用)的信用一体化大格局,持续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与各类信用信息资源融合;全面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信用监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加强诚信文化宣传,树立“信用乌海”金字招牌,构建全民诚信意识培育、提升良好社会环境。
(三)注重信用奖惩结合,增强信用建设新质效。《规划》明确要加快建设适应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引领,发挥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以社会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信用激励场景建设;以商务诚信建设为突破,持续推动信用创新应用;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全方位打造“信用+”应用场景,“信用+政务”“信用+社会治理”“信用+金融”“信用+生态”“信用+旅游”等惠民便企应用场景成效显著,个人信用积分应用范围逐步扩大,实现重点领域“信用+”应用达同类城市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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