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商务局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1753/2025-04327 | 发文字号: | 乌商务发〔2025〕29号 | ||||||
发文机构: | 无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 | ||||||
概 述: | 乌海市商务局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6-17 16:17:3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市商务局关于
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9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肖增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二手车、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二手车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商务、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我市二手车经营行为,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多部门联动配合。商务部门高度重视二手车行业健康发展,将推动规范的交易市场作为重点工作推进。
目前,海勃湾区政府、市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做好二手车行业整体规划工作。积极推进智合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乌海市智合二手车交易市场项目位于海勃湾区海拉北路东、热电厂北,项目总投资约4500万元,占地面积为23738.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1375平方米(其中:机动车交易业务大厅及配套商业3980平方米,高档车展厅6720平方米),停车位750余个,可入驻商家60余户。市场的主要功能:二手车鉴定评估、二手车交易过户上牌、转籍、保险、纳税、汽车装饰美容、汽车清洗、二手车交易展示区、餐饮、超市等功能。该市场目前已建成投入运营,正在开展招商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贯彻落实《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二手车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二是认真开展二手车市场等主体备案工作。按照《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中二手车市场场地经营面积1万平米要求,对符合备案要求的二手车市场进行备案。截至目前,在商务部汽车流通平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5家。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市场经营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分管领导:李俊晶
联 系 人:龚宇霞,李豆豆
联系方式:8992211,13034738155
乌海市商务局
2025年6月16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