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51753/2020-0542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商务局 | 信息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
概 述: | 乌海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0-09-20 16:47:0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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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发〔2019〕5号)和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国市监信〔2020〕111号)精神和{10}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9月17日——9月 30日。
二、检查内容
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表中的内容实施。
三、检查数量
以乌海市商务局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名录库为基础,抽取10 户。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五、执法人员
按照要求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各单位不少于2人)。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在牵头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做好联合抽查工作。检查人员在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检查对象有违反本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发现违反其他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的,依法向有关部门移送。
(二)检查人员自完成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
(三)在联合检查工作中,各单位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要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增强检查的集约性、简便性、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为企业解疑答惑。
附件: 2020年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计划.docx
2020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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